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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法官亲属应主动回避

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市民投诉后,立即出台了相关规范,对法官回避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做了延伸,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法官近亲属的同事代理案件也应主动回避的制度,以便使法官更好地保持中立、公正的形象。 根据市中院专门下发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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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最先由检察机关应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经过多年的探索,在新刑诉法中得以确认,体现了国家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是这次新刑诉法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岳慧青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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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缓刑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依法正确适用缓刑,不仅使罪行较轻者避免因被监禁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还能减少对其家庭、社会关系的影响,减少社会对立面。 我国刑法对于缓刑问题,在 2011 年 5 月 1 日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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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对诉讼时效的影响

裁判要旨 债权转让通知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但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前提是原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如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债权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则不产生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案情 2003年1月15日、1月30日、3月31日,河南省南召县华龙辛夷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龙辛夷公司)以房屋、机械设备、土地作抵押,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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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代理的代理人为何不能提起上诉?

编辑同志: 我的一套住房对外出租,期间出了点小麻烦,房客起诉了我。开庭前,我被单位派遣到国外工作一年,因为没有时间处理这件事,便委托了朋友当我的代理人去应付这个官司。为了让朋友能在诉讼中见机行事,我在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权限中写明“全权代理”。回国后,判决结果比我想像的严重,朋友告诉我,判决后他想提起上诉,但未被允许,所以让房客“占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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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执行的执行时效问题

2007 年 7 月,原告袁某和被告高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一份,购买被告所有的房屋一套。原告按约支付房款,但被告仅交付房屋但未能按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 、被告高某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前协助原告袁某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二、被告高某应支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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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被撤销案例

李明(化名)在判缓刑期间,没有按法律规定主动到公安机关及社区报告自己的情况,竟然玩起了“人间蒸发”。日前,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建议依法撤销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刑罚。 2011年4月,李明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考虑到李明案发后自愿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在综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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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能否折抵刑期?

问: 张某某被法院判刑10年,投入我中队改造。翌年10月因患重病准许保外就医,去年12月被司法机关送回监狱服刑。法院、公安局却在附加的《执行通知书》上,注明他住院回家后的半年时间不能折抵刑期。请问:法院、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 张某某保外就医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应视情而定。我国《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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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问: 柴某某涉嫌贪污,刑事拘留7天后,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达4个月。但检察机关经过细致查证后,认定柴某某不构成贪污罪。为此柴某某欲提出请求国家赔偿,但检察院说取保候审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他只能请求刑事拘留7天的国家赔偿。请问:检察院这种说法对吗? 答: 目前只能赔偿错误刑事拘留部分,取保候审的赔偿无法律依据。虽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也和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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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犯罪被判刑,遣送回国后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问: 律师先生,你好!经常看到在国外犯罪后的中国人被该国入管局强制遣送回国的报道。想请教您,这些人回国后,当地的公安机关会对他们采取什么措施吗?还是在国外已经服满刑,回了国后就一切自由了呢?在百忙之中打扰您,多谢了! 答: 根据《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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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一事不再理案例

郭某(男)因刘某欠其工程款103975元,已向法院起诉刘某,并在该案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因刘某死亡,郭某再次起诉,要求刘某的前妻徐某偿还该工程款。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1999年6月3日,刘某与郭某签订协议,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转包给郭某施工,郭某按约定施工完毕。2000年6月24日,双方进行了结算。载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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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申请回避的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06条分别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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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单位同时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案情】 原告:黄海生。 被告: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局。 2009年5月25日,被告接到龙文区计生局通报称原告有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之嫌,遂对龙文区华医堂诊所进行监督检查。被告经过依法受理、立案、调查等程序查明:龙碧江与黄武集未登记结婚先孕,龙文区计生办已开具证明要去引产,并联系好医院。当事人决定先做一下B超,如是男胎则不引产,如是女胎再去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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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监外执行。 保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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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案情】 2009年5月,李某与廖某通过在网上认识。2011年3月30日开始恋爱,两人于同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偶然打开廖某的QQ聊天记录,发现廖某有外遇行为。2012年2月20日,李某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与廖某离婚。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李某向法院提交廖某与一女性的两份QQ聊天记录,用以证明廖某有婚外情。庭审中,廖某承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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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是否应由败诉方支付?

律师费到底由谁来负担,似乎是一个不存在争议的问题。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何种情形下,由胜诉方负担,何种情形下由败诉方负担,法律并没有清晰的界定。正值民事诉讼法修改时机,建议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1章诉讼费用中第107条(诉讼费用的负担)后增加1条,作为第108条(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胜诉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支付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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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抗诉案例

近日,由仙桃市院提请抗诉汉江分院抗诉的叶某与昌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汉江中院再审后以调解结案。 2004年4月19日,申诉人叶某与被申诉人昌某经协商协议离婚,约定:男方每月给予女方生活费600元整,至女方领退休工资止。离婚后,昌某没有履行协议,叶某向仙桃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昌某给予叶某截止2011年2月19日的生活费49200元,从2011年2月20日起至叶某55岁退休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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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请律师?

怎样请律师 一、协商、签约阶段 1、公民、社会组织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法律纠纷时,要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理性慎重地作出选择。主要途径是:登陆正定司法局网进行网上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警示信息、注册信息;或向正定县司法局或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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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是否算自首?

答: 蔡某某在一起斗殴中将他人打死,事后,他就跟同伙远走他乡,过起了逃亡的生话。最近,他的同伙被某县公安局在一次暗访中抓获。蔡某某迫于压力,向父亲诉说了想自首的想法。其父亲也很赞同他的想法,毕竟老这么逃亡也不是办法。于是,蔡某某回到家乡,在父亲的带领下去当地公安局自首。请问:蔡某某在知道同伙被抓的情况下去自首,这在法律上是否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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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丢失证据导致败诉能向律师索赔吗?

问: 通过朋友介绍,我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某律师为我追讨5万元欠款,并与律师签订了全权委托代理合同,交纳了律师服务费,并把被告写的欠条等证据一并都交给了该律师。但该律师在乘车时不慎将公文包丢失,其放在包内为我打官司的欠条等证据也一并丢失。因此,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判我败诉。请问我的损失该找谁承担? 答: 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律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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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程序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程序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其工作程序是: 一、收案 1、接待人员向当事人询问、了解基本案情,分析证据的可靠程度,判断是否符合收案条件。 2、对符合收案条件的,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并指派承办律师。 3、承办律师应及时与当事人面谈,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登记,办理有关手续。 二、订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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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的作用

1、正式函告,促其履约。 在事实清楚的拖欠货款等纠纷中,如对方的行为可能或已经侵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可以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提示对方的不当行为,催促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正告如不支付货款,将需要承担的法律制裁。在这类案例中,律师函能让纠纷的解决时间缩短,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间。 2、中断诉讼时效。 一般的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在债务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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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查封中的查封财产分配案例

【案情】 2008年6月28日,张某因周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于同年7月6日依张某的申请依法查封了周某所有的杨树多层板60平方米。同年7月10日,同一法院依另一诉讼案件中原告娄某的财产保全申请轮候查封了该60平方米杨树多层板。同年8月,娄某亦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娄某申请参与分配该查封财产。 【分歧】 该案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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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死亡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2002年10月,龙某(女)与王某(男)登记结婚。2005年1月,王某到台湾工作至2011年2月,他在台湾期间一直与龙某保持联系,并给龙某汇款。2009年2月,龙某以自2005年1月起便与王某失去联系且其下落不明已满4年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公告1年后,于2010年2月宣告王某死亡。2010年12月,龙某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回家后,主动联系并寻找龙某,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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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官司不支付律师费 过河拆桥被告上法院

一律师事务所受托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没想到中途却遭委托人张某单方终止合同,律师事务所认为张某是在逃避事先约定的代理费。经追讨无果,律师事务所只得变代理人为原告,将张某告上法庭。近日,江苏新沂法院判决张某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5.8万余元。 2年前,为了处理与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张某找到了某律师事务所求助,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作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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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被法院查封财产 一男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徐州新沂一80后男子拿法院裁判当儿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将法院查封的财产私自转移,致使法院裁判无法执行。6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该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褚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32岁的禇某是江苏新沂一个体工商户,他经营着一家装饰材料厂。2009年8与2010年2月,褚某分别向马某借款5万元与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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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后减轻处罚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案情回放】 被告人王某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向招商银行、上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等八家银行申领了多张信用卡,并持卡透支消费、取现,经发卡银行多次催讨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至案发仍拖欠银行本金共计29万余元。2010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根据民生银行的报案对王某进行网上追逃,并在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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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精神病鉴定因涉及精神病医学、心理学、法学以及社会学等诸多领域的专门知识而呈现出复杂性。与其他医学学科相比,精神病医学的发展相对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精神病鉴定制度的发展,甚至影响了鉴定程序启动的正常展开。精神病鉴定制度的不完善及其程序启动的失当又导致实践中出现精神病鉴定的乱象。从司法鉴定实践中可以发现,精神病鉴定本身的可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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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探视犯罪嫌疑人吗?

不能探视刑事犯罪嫌疑人 法律咨询:他一名亲属因为挪用公款,被拘押在看守所。案子还在调查取证期间。现在家里想见该亲属,但多次请求都被不同部门拒绝。相关部门有权不让他们探视亲属吗?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决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在本案中,龙先生这个亲属涉嫌挪用公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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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异地犯新罪如何处理?

甲法院受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后,因被告人处于哺乳期,故对检察机关起诉时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手续进行了续保。案件尚未开庭,被告人又因新的盗窃行为被异地乙市司法机关逮捕羁押。关于案件的下一步程序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前后盗窃案件均未经审判,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并案处理,依照刑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最初受理的甲法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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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案例

南宁市民张先生向开发商索赔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因超过诉讼时效,官司败诉。他将责任归咎于律师,将律师事务所诉上青秀区法院,要索赔4万元。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值得一说的是,这次,张先生的诉讼时效又超过了。 向开发商索赔,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 张先生之所以要起诉律师事务所,得从他们购房经历说起。 几年前,张先生购买了一套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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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案例

丈夫自称去安徽,此后一去不返,妻子多次找寻无果,皆无音讯,至今三十余载。近日,射阳法院对一起宣告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 窦某与丈夫赵某于1973年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于1975年生一子,1978年生一女,现均已成年,之后赵某于1978年10月29日离家出走,不去这返。窦某及亲属多次寻找未果,赵某至下落不明。申请人窦某于是2011年5月向本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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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这可以说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其中有关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此次刑诉法修改更加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发展趋势,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现状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在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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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撤诉处理后再起诉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吗?

案情 原告张某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开庭前见张某未到,经电话传唤并到家中寻找,均找不到人,遂裁定按撤诉处理。但实际上,张某在法院受理后对诉讼做了充分准备,不过记错了开庭时间,在和妻子一同外出旅游时,由于山里电话无信号,也未接到法院电话。原告在得知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后,法定期限内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 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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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法院判决 强制拘传显法威

2010年10月25日,胡某英到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十方信用社办理存款业务,由于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疏忽,在胡某英的银行卡记录上增加1万元的存款后,误将本应由信用社收取的1万元连同银行卡一并交还给胡某英,胡某英不动声色地收下1万元后离开了信用社。信用社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联系胡某英,要求退款,但胡某英拒不承认。无奈之下,十方信用社诉至武平法院,法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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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案情】 原告谢某系某车饰材料厂的业主,其与被告莆田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QQ聊天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双方进行冰丝面料买卖。原告谢某和被告莆田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韩某、副董事长林某分别在上述《购销合同》上签名。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原、被告双方每月通过QQ聊天发送《对账确认函》方式进行结算。2012年1月5日的《对账确认函》上载明被告应支付货款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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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有有效期和时效吗?

法院判决书有有效期和时效吗? 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农民,五年前经人介绍来城里。给一个体工程公司老板刘某看工地机器和材料。刘某是一大型企业基建科的下岗工人,下岗后他买了几部废旧的科里淘汰的推土机,干起了给基建工程平整土地的活。刘某刚下来那几年从基建科揽活,基建科及时拨钱,工人有活干,发工资很按时。后来基建科换了领导,刘某从基建科揽不到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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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鉴定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骨龄鉴定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少年小兵因盗窃被提起公诉,但其并无户籍登记,无法确认其刑事责任能力。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根据证据中的《骨龄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最终判处其期徒刑1年零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并追缴犯罪所得。 被告人小兵是甘肃人,没有上过学的他在2010年同老乡一起来到北京。由于是文盲,小兵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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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一点思考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管改造场所执行刑罚,而暂时变更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的一种行刑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有两种:一种是对判决、裁定生效后尚未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罪犯需要暂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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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机制

在当前对刑事司法程序进行结构性变革以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语境下,证人不出庭的问题日益凸显并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已经严重影响了刑事案件审判的质量,并在更深的层面上影响着建立在充分发挥各方诉讼主体性的基础上的现有庭审制度的发展,并已经成为羁绊我国控辩式刑事审判改革的瓶颈之一。为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此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第187条、188条规定了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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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对退休金强制执行吗?

法律咨询: 我退休后和他人合伙做生意亏本了,欠下马某3万元钱。法院判决我有还款的义务,因我无力偿还,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我确实无其他财产后,从我的退休金账户中划走了部分退休金。我现在唯一的收入就是退休金。请问,法院这样扣划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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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侵权责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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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假释审理程序正当化改善

【内容提要】假释制度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而我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却对此缺乏应有的关注,而且我国的假释程序一直建立在实体优先的基础之上,是一种通过行政决策方式解决假释问题的模式,虽然《刑法修正案》的颁布以及201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假释制度的进一步适用,也是对假释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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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方应承担合理的诉讼费用

新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施行后,无疑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但诉讼费的制约和惩罚作用却有所降低。为了制约滥诉行为,节约有限的审判资源,笔者建议应建立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委托律师费等费用的制度来制约滥诉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对败诉方的一种制裁。根据旧的诉讼收费办法规定,当事人除向法院交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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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被撤销重新收监执行

日前,根据宜宾县司法局的建议,宜宾监狱干警来到柏溪司法所,将柏溪镇社区矫正人员米某某带走,收监执行刑罚。 米某某是宜宾监狱保外就医人员,1999年9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获准减刑3次,应于2019年1月刑满。2009年,该犯因病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于今年5月由柏溪派出所移交到柏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米某某到柏溪司法所接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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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败诉是否要为财产保全承担赔偿责任?

被判败诉可视为保全申请错误事由 [案情] 2010年8月,柴某以华源公司应当向其支付人民币300000元为由,向甲法院起诉,同时对华源公司另案已经由甲法院执行到账的280000元执行款申请了财产保全,并由信诚公司提供担保,导致华源公司的合法财产无法入账使用。2011年3月,甲法院判决:驳回柴某在该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柴某没有上诉,该判决于2011年5月5日生效。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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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上诉不加刑制度

浅议上诉不加刑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二审法院对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近亲属上诉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被告人上诉的思想顾虑,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从而使上诉制度得到认真实行,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它是诉讼制度民主化的一个表现。从我国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的司法实践看,上诉不加刑原则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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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说理待增强

近年来,不起诉决定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说理性仍有待进一步增强。从文书说理的基础与我国司法实践的相互关系看,不起诉决定书书面说理改革应厘清三个问题。 首先是说理的模式保障。法律是由一套专门的术语构筑起来的专业空间,当需要说理时,法律适用者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求助专业法律概念,指望从被公式化的命题中演绎出合理的结论。但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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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签收法院的调解协议书吗?

法律咨询 :2008年,我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就结了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争吵。我向法院提出离婚,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终于达成离婚协议,我们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按下手印。在签收了盖有人民法院印章的离婚调解书后不久,法院又通知我由于陈某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我和她的离婚调解书无效,要继续依法审理,请问合法吗? 律师解答 :合法。我国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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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审理范围需要准确适用

上诉案件开庭审理范围的改革,是2012年3月通过的修改后刑诉法的重要修改内容之一。修改后刑诉法第223条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比较而言,1996年刑诉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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